護照遺失報案流程
申請臨時出境證明流程
護照遺失的相關辦理程序
1.確定護照真的遺失後
即刻至「警察署」(分局)申辦遺失,
盡量不要找「交番」(派出所)。
因為即使跑去交番申請,
很大的機會,
還是要請你去找警察署申辦流程。
2. 至警察署申請後
會從會計科拿到遺失報告書,
請確認總共遺失的護照數量及姓名。
如果像小弟這次在假日遺失,
就無法由會計科開立證明,
但請務必跟警察拿到報案編號(非常重要!),
可在上班時間,
到沖繩縣內任一警察署或是那霸本部,
提供報案編號申請遺失報告書。
下面是遺失報告範本
PS.
會計科的櫃檯,
辦理時間為:平日週一到週五的9:30-17:30
3. 拿到了沖繩警察署開立的遺失報告書後
可至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辦理返國證明
4. 台灣辦事處上班時間
也是平日週一到週五0900-1800,
中午休息一小時,
在辦事處辦理總共需要填寫三份文件
A. 遺失說明書(怎麼掉的)
B.護照取回委託書(如果在沖繩找到辦事處會去領回作廢寄回台灣)
C. 我忘了
以及要提供兩張照片,
務必要提供4.5x3.5cm標準證件尺寸照片,
並且要半年內或是與現有護照上不同的大頭照。
我光是搞照片就弄了四趟...
辦事處靠國際通巷口的Lawson,
影印機可以提供照片列印功能,
印一組含4.5x3.5四張大頭照需200日幣。
如果真的手邊都沒照片,
可以去縣廳前琉波百貨MOS隔壁的照相行拍,
等待十分鐘一組四張1000日幣。
5. 繳交照片及填寫所有文件後
約等待4-5hr左右,
即可去辦事處領取返國證明書,
在沖繩辦理的部分是不收錢的。
6. 去機場直接拿著返國證明書
即可辦理登機出關等所有事宜
(辦事處會幫忙通報沖繩機場及台灣海關)
下面是日本出境證明書範本
7. 返國後通關後
看到的第一個移民署櫃檯,
請去辦理入國許可副本,
一個人400元。
下面是台灣入境證明書範本
8. 拿著所有申請的文件
去徐州路聯辦申請新的護照,
且該護照只會有五年的期限
附帶一提
如果下次有族友真的忘記帶駕照譯本,
辦事處有現場提供申辦日文譯本的服務。
最後,希望這篇的教學,大家永遠都不要用到,謝謝
感謝 沖繩彭大家族自助錦囊 團友<Spike Chu>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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